四川省2013年碩士生入學考試考場規則
來源:四川省 發布日期:2013-1-4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務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忌鷳诿靠瓶荚嚽?SPAN lang=EN-US>30分鐘(第一堂課考前40分鐘),在本考場前排隊有秩序地接受安全檢查。要積極配合安全檢查工作,在檢查過程中如安檢設備報警,要自覺向監考員解釋、出示相關金屬物品,一般禁帶物品須存入在小件物品置放處。因身體原因,不能進行安全檢查的考生(如裝有心臟起搏器等),須有三甲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對拒不配合檢查的考生,監考員有權禁止其進入考場,責任由考生自負。經安檢合格后,才能進入考場。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驗。
三、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忌荒苁褂每紙鰳藴逝渲没蛘咭笫褂玫臉藴驶木撸ù痤}要求使用
手表等計時器也不得帶入考場??紙鰞戎糜袙扃娪脼橛嫊r參考。開考和終考時間以考點統一信號為準。
考生不得著制服參加考試,不穿戴有金屬的衣物和飾品。
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考生準考證正面、背面均不得書寫任何文字,背面必須保持空白。
四、統考科目試題均在答題卡上作答。在得到答題卡和試卷袋后,考生須立即對照準考證核對試卷(卡)是否當堂考試科目;仔細閱讀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清點試卷的張數、頁碼,檢查試題有無漏印、字跡不清或試卷(卡)有無破損;開考后才發現異常情況而要求更換試卷和答題卡的,所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
檢查無誤后,考生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用
條形碼作中掃描中識別考生信息及考試科目類別的主要依據,考生應保持條形碼的整潔和完整,嚴禁在條形碼上面寫畫,若發現條形碼損壞、錯貼,考生不能作任何處理,應立即報告監考員。
保持答題卡面清潔,不得折疊,不得撕破。
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忌痪沓鰣龊蟛坏迷龠M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開始作答時,選擇題部分須用2B鉛筆規范填涂;非選擇題部分使用
八、考試過程中,原則上不得上廁所,若因疾病確需上廁所的,應舉手示意,經監考員同意,由場外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場;生病不能堅持考試,應舉手示意,經監考員同意,由場外工作人員陪同到考點臨時醫務室,經簡易治療能堅持本堂考試的,場外工作人員再陪同回考場繼續參加考試,考生耽誤的考試時間一律不補;不能堅持考試的,不再返回考場,在考點指定的場所休息。
經批準離開考場后返回的考生,須再次進行安檢。
未經監考員同意而擅自離開考場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場繼續參加考試。
九、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筆,并將全國統考科目試卷裝回小試卷袋,按照統考科目答題卡在上,其下依次為試卷袋、草稿紙的順序整理好,放在桌上;自命題試卷及其答卷和答題紙裝入原試卷袋并密封。經監考員核查無誤后,由考生在《考生交卷簽名表》上簽名,方可逐一離開考場,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和草稿紙不準帶走。
十一、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違反誠信考試電子檔案。